2)第十二章 飞鸟百戏瓶_世家福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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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雅,却是大家之手。方才阳光透过窗,洒落进来,点点斑驳,那瓶身上隐隐泛出金光来,我才知晓,那是杨庶先生留世之作。”

  萧闵行眼中一亮,光彩一闪而过:“五姑娘是怎么看出来的?”

  她噙着浅浅的笑意,不张扬,不狂妄:“杨庶先生所有的瓷器,都是以素雅为主,十件之中,有八件是素色的,而这素色,又大多是白、青、品黄,但是先生匠心独具,好以金粉嵌入瓶身。我曾听人说,先生的瓷器,至少要过三遍窑,第一道垫色,第二道入金粉,第三道填色。故而方才瓶身金光闪现,我才明白,那是杨庶先生烧出来的瓷瓶,也怪不得小公爷将它搁置窗下,原也是为着光芒照就,金光粼粼吧?”

  她的确是可以做知己的。

  萧闵行喜欢收藏,家里头藏品无数,那只飞鸟百戏瓶放在他的正堂之中很久了,许成瑜虽然不是第一个认出它的,但却是在这个年纪上,一眼就能看出端倪,且分析得头头是道的。

  他越看越觉得,这姑娘着实伶俐通透。

  “五姑娘说的不错,那便是杨庶先生的遗作,不想五姑娘年纪虽小,见识这样广,到底是许老爷教养的好。”

  许松山笑着推说他谬赞,心里却无比的骄傲。

  他就这么一个女孩儿,他恨不能把天底下最好的,都捧到她的跟前来。

  她今岁十四了,正经算算,也是能够议亲的年纪,他早就想过,放眼这扬州城,不,放眼天下,合适的,配得上的,除去萧闵行,还有哪个呢?

  他当然晓得是他们许家高攀,可是他女儿的见识、气度、学识,就是配得起。

  况且他早就看明白了——萧闵行是个只好逍遥,不受拘束的人,又不似别家的纨绔,不学无术,他不想留在京城,是不愿意靠祖宗荫封,入朝为官,跑到扬州来经商,落得个清闲自在。

  他这样的人,怕将来是不会娶一高门士族女为妻,而国公爷和长公主既放了他到扬州,在某种意义上来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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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攀又如何?关键是萧闵行他自己愿意,国公爷和长公主也肯点头,那世人还能说什么?

  说得再多,也无非羡慕嫉妒而已。

  再者说了,单凭他许家如今的家业,就算是招婿入赘,又不是养活不起姑娘,他没那个心思去高攀什么人家,拿姑娘一辈子的幸福谋前程。

  要紧的,是萧闵行这个人,仅此而已。

  许松山是个明眼人,当然看得出萧闵行对许成瑜的中意,那未必是喜欢,现在也的确是言之过早,但萧闵行愿意同他姑娘亲近走动,这就是很好的开始了。

  他昨日本来怕成瑜一时见了萧闵行,错了主意,动了什么歪心思,才引得萧闵行救她这一宗,叫二人之间有了纠葛,但知道不是,他便放下心来。

  “成瑜素日里也喜欢这些,她姐姐也是个好瓷器的,姊妹们一处,时常探讨,”许松山一面说,一面摆手,“就连我这个当爹的,都要自愧不如了。小公爷这正堂,我不知来过多少回,竟也没认出那瓶子是出自杨庶先生之手的,实在是丢人,丢人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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