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74章 给伟大添上缺憾_文娱之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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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篇文学类论文好呢,还是干脆直接投一部让那些剑桥教授都完全无法拒绝的作品?

  很显然,后者更保险。

  干脆投一部文学巨著?

  没问题,其实用不着畏手畏脚。

  为什么?

  因为……这么说吧,文学巨著为什么不太好拿出来?

  因为它伟大!

  那么,就在“伟大”上划一刀吧!

  方法有两种。

  其一、故意写差,等以后机会合适了再修改回去。

  但这样做对作品的伤害太大了,因为很多人压根不会看修改后的版本。金庸的《神雕侠侣》、《天龙八部》等武侠小说都修改过多次,有多少人看过后面修改的版本?

  其二、只写一部分——一半,三分之一,甚至四分之一。

  剩下的,等以后有机会了再写。

  如此一来,在作品完成之前,伟大就此有了缺憾,不再完美。

  而有缺憾的东西,往往容易被人接受。

  未完成的作品——令人心生惊叹的同时,又给了人感觉遗憾可惜的空间,这样一来就没什么问题了。

  ……

  第二天。

  上午9点多的时候,小萝莉柳轻纱如往常一般过来了。

  秦叶瞧了瞧客厅的角落,发现零食已经快吃完了。

  事实上,将近两个月时间下来,你吃吃,我吃吃,他上次买的那三购物车零食早就已经吃完了。

  毕竟,其中有不少像薯片之类的膨化食品,而这种东西……这么说吧,空气还挺贵的。

  现在还有几包剩下,那完全是因为他中间补过货。

  “没东西吃了,今天上午就不教了,我去趟超市。”秦叶问道,“你要不要去?”

  小萝莉点点头。

  “那就一起去吧!正好,我有点事要跟你说。”说着,秦叶换了下鞋子,拿好钱包和手机,就带着小萝莉出门了。

  下了楼,看着跟在身边的小萝莉,他一时之间却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好。

  毕竟,这段时间小萝莉天天来,而他也习惯了每天教教她英语。

  这突然之间要改变,他其实有些不舍。

  去读大学,他最舍不得的是苏壤,其次就是这只近来天天跟他泡在一起的小萝莉了。

  想了想,秦叶决定到了超市再说也不迟。

  一路上有搭没搭地说着话,基本就是秦叶说,小萝莉点点头或摇摇头,偶尔“嗯”个一声,虽然让人无奈,但跟以前相比,却是好多了。

  去的超市位于唐人街和鸽子广场之间,是一家沃尔玛,秦叶和小萝莉第一次相遇时曾去过的那家。

  规模大,商品全,最主要的是,来过几次后,他觉得商品的分布很好,购物体验不错。

  两人进了超市后,又过了一段时间。

  超市门口。

  两只金发小萝莉叽叽喳喳地路过。

  “小姐姐,唐人街到了吗?”

  “快了!”

  “哦哦,不会找错吧?”

  “放心啦,爱丽丝妹妹,我经常在鸽子广场卖花,这附近都很熟哦!不会弄错的!话说回来,你这张纸上的地址不会弄错吧?秦真的住在那儿吗?那个写《绿野仙踪》的秦?”

  “地址不会弄错的啦!这是我偷偷抄来的哦~”

  “那太好了!我可喜欢他写的故事了~”

  “我喜欢《白雪公主》!”

  “我最喜欢《灰姑娘》!不过,其他故事也不错!还有,这一期《绿野仙踪》到了精彩的地方就没了,啊啊啊,真是可恶!”

  “对啊对啊!秦太可恶了!”

  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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