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六百九二章:一篇日志罢锋争_重生之网络娱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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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完全认为,互联网没有危害。

  这其实不可能,互联网发展到现在,他已经成为了一个虚拟世界。在这个世界当中,他有很多的事情都会对于很多的朋友产生一系列的伤害。但是,我们怎么可以将这样的伤害夸大,事实上,互联网带给我们的好处,比危害更多。

  也因为如此,任何开明的国家,他们都不会灭掉互联网。

  想到这些,陈佳一也放心起来。

  “哥最喜欢干的事情,那就是骂人了。”

  虽然现在陈佳一的水平,在骂别人的时候,他们也不会感觉自己被骂。

  为此,争对于这一些新闻,陈佳一亲自在他的博客上面,做了一翻回应。

  近日有专家给唐朝公司例出几条大罪,唐朝公司不胜慌恐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本人特此对于该事进行如下回应:

  前些时候,我去外地考察,以此了解各地的互联网发展水平。为此,我走了很多个地方,甚至,去了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。直到,当我全部走了一圈回来,我突然发现一个很怪的现象。这个怪现象,那就是越是没有互联网的地方,那里的违法犯罪率越多,以及种种不良习性也越多。可是,越是互联网发达的地方,社会治安,人类环境,以及各种人文社会,越是优越。

  这是为什么呢?

  当时我认为,可能这与经济有关。

  可后来,我发现,并不是。

  因为,同样的一个城市,经济差不多一样。但是,有一个地方的互联网水平发展很好,另一个地方的互联网发展水平这才刚刚起步。两个地方比较,互联网发展低下的地方与那些经济比较落的地方一样,有着无数违法犯罪不良习性出现。

  这一个调查结果,让我很奈闷。

  因为,按照这一些专家给唐朝公司例的罪证,那应该是互联网水平越发展的地方,人类的健康越是有问题,同时,思想观及人生观也应该越不正确才对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诸多违法犯罪的事件,肯定会大幅度发生。

  可事实上,互联网水平越发达的地方,这样的情况越是少发生。

  难道,这是专家说的有问题?

  不,我对自己说,专家的说法哪能有错,有错的是我们。

  一直对专家意见很相信的鄙人,决定再反思一下。说不定,是我调查出错,或者,是我的想法出错,哪会是专家的出错。为此,我又再一次投入到了各类数据,以及现象的研究当中,以期能够找到我的错误。

  可是,无论我怎么想,怎么分析,结果还是这样。

  最后,我在想,是不是这一些专家只看到不好的一面,却将好的一面给忘了?

  不好意思,请允许我这样怀疑各位专家。

  因为,在我写这一份回应之时,我桌案之上,已经摆放了无数份有关互联网推动社会发展,人文发展……等文件。在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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