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追_傻女人郑秋月(n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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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警察不会因为郁钦是高氏集团的总裁就特别优待。

  郁钦作为嫌疑人坐在审讯室里,头上挂着的灯照的他几乎睁不开眼,他24小时没有阖过眼了,在警察严厉的逼问下,说着已经重复了几十遍的证词,他口干舌燥,眼前白茫茫的一片。

  他忽然想起12年前的那个冬天。

  为了成为一条合格的“狗”,郁钦受了很多惨无人道的训练。

  15岁那年,他和另外几条为高茂准备的“狗”被分散扔进雪山里,这是高伟国给他们的考验,谁能够成功走出雪山,谁就能成为他儿子贴身的那条“狗”。

  他们随身携带的只有一把匕首和一袋肉干。

  在茫茫的雪山中,隐藏在暗处的危险、刺骨的寒风和零下二十几度的气温就很难捱过去了。

  郁钦踩着皑皑的白雪往前走,一踩一个深深的坑,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,那就是活下去。

  除了茫茫的白雪之外什么都看不见,郁钦还听到了悲怆的嚎叫声,是狼。

  是一匹孤狼,郁钦能够感受得到它在暗中观察自己,他能够感受得到它和自己一样,饥肠辘辘。

  那点可怜的干粮两天就吃完了,长期在雪地里行走,郁钦已经精疲力竭了,他不敢睡觉,因为有狼,他知道它在暗处等着自己阖眼。

  郁钦冻得嘴唇发紫,头发甚至睫毛都结了冰渣。

  郁钦转头看过去,狼现身了,它是一匹上了年纪的狼,后腿受了伤,步履蹒跚,怪不得它没有一早就扑上来吃他。

  它在等他忍不住倒下的那一刻,给他致命一击。

  冰天雪地中,郁钦的四肢都没了知觉,天快要黑了,干粮也吃光了,郁钦停了下来,慢慢的倒在雪地里,他眯起眼睛,握紧手中的匕首,为了活下去,他只能殊死一搏。

  狼在远处观望了一会儿,终于上钩了,它估计是饿的受不了了,跛着脚飞扑过来,却被郁钦手中的匕首从下颚一直划破到肚皮,血和内脏哗啦啦流了一雪地,热气消散在白雪里,孤狼凄厉的惨叫一声闭了眼。

  温热的肉是填饱肚子最好的食物,即使是生食。郁钦满脸满手满身都是血,他用手抓着割下来的狼肉就着浓稠的鲜血吃进嘴里,其实没什么腥味,他嚼不动也咬不动,肌肉在牙齿间滑动,他就这样囫囵吞下去。

  他把狼的内脏掏空,将狼连皮带着骨头盖在自己身上,这才不至于冻死在雪山上。

  叁天叁夜后,只有他一个人活着走出了雪山。

  十二年后的今天,郑秋月充当了那个坏人角色,把他再度扔进了“雪山”中。

  H市进入了雨季,天像漏了一般,雨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,下的人心情烦闷。

  有钱能使鬼推磨,割掉唐琳手指的那人主动自首,他说自己想做郁钦的保镖,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,这才把郁钦的生意对头唐琳给绑过来,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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